房產證下發後,多繳的暖氣費退不退?分戶控制小區能不能靈活繳費?小抗癌食物區入住率究竟達到多少才供暖?……目前,鄭州市採暖用戶正在繳納暖氣費,在這個過程中,不少讀者向東方今報反映了一系列和收費有關的問題。那麼,這些問題能否得到解決呢?
  □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系統傢俱梁新慧/文
  記者 沈翔/圖
  問題一:
  多繳的暖氣費信用卡代償退不退?
  【事例】
  昨天,鄭州市民張女士提出了一個新問題:鄭州市規定,如果有永慶房屋房產證並且房產證上標明瞭套內面積,就按照套內面積收費;如果房產證上沒有標明套內面積,就按照建築面積的90%收取暖氣費。而她家的情況比較特殊,因為是新房,現在還沒有房產證。
  張女士說,她家的房子89㎡,現在按照總面積的90%收費,每天的採暖費是15.219元,一個採暖季就是1826.28元。“俺家住在高層,得房率比較低,套內裝潢面積也就70平方米,如果按照套內面積70平方米計算,一天的採暖費是13.3元,一個採暖季只有1596元,這比按照總面積的90%收費便宜了230元”。
  “過幾天,我家的房本就會下來,上邊標的有套內面積,到時候,供熱企業還能把多收的230元退給我嗎?”張女士咨詢。
  【答覆】
  中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西區供熱分公司回覆說,這兩個收費標準是鄭州市物價局制定的,因此,作為供熱企業就按照物價局的文件執行。對於物業管理收費的小區,若物業公司已將代收的熱費繳至中原環保,本採暖期不能再變更計費方式。對於收費到戶的小區,用戶持本人身份證、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到中原環保變更收費標誌,採暖期內即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費。
  問題二:
  入住新房暖氣只能用倆月,咋收費?
  【事例】
  鄭州市民王女士在鄭東新區新買了一套房子,現在正在裝修,準備明年1月份入住。“鄭州市集中供暖的日期是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,我明年1月入住,如果一次性繳4個月的暖氣費,前兩個月豈不是白白浪費了。再說,前兩個月沒有住還讓繳暖氣費,多不合理啊?”王女士認為,既然是分戶控制小區,就應該靈活收取暖氣費。
  【答覆】
  鄭州市熱力總公司解釋,供暖期分為初寒期、嚴寒期,這兩個時期的耗熱量是完全不同的,而供熱價格每平方米每天0.19元則是按照120天來定的一個平均價格。所以,120天的供暖期,從政策層面上講,要嚴格執行,不能只選擇其中的一個時期用熱。
  如果是分戶計量用戶,也得繳納供熱基本費。分戶計量用戶家裡不用暖氣的時候,不產生流量費,但基本費還是要正常繳。這個收費標準,也是物價部門制定的。
  問題三:
  入住率這個標準是咋定的?
  【事例】
  最近,多個小區的居民向東方今報記者反映,物業公司貼出通知,如果小區採暖戶達不到70%,就不供暖;還有的小區規定達不到80%就不供暖。
  如果以後繳費用戶年年都不夠70%,是不是永遠就不供暖了?再說了,這70%、80%的標準是咋定的?
  【回覆】
  鄭州市熱力總公司、中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西區供熱分公司回覆稱,從行業設計標準上來看,每個房間要達到多少溫度,耗費多少熱量,有一定的技術標準。如果入住率太低,房屋傳熱、散熱太大,用熱戶用熱效果就會大大降低,達不到標準值的要求。所以,全國各個供熱城市一直強調“抱團取暖”,就是大家都用熱,如果一個單元只有一戶用熱,其他幾乎都不用,熱量就會通過樓板、牆壁散熱,效果大受影響。
  而據記者瞭解,70%、80%的入住率標準,是供熱企業或者物業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的一個標準。因此,有關人士呼籲鄭州市儘快出台《城市供熱條例》,對相關各方進行約束,保障各方權益。
  問題四:
  錯過繳費期,還能繳費嗎?
  【事例】
  趙女士家在廣州,被單位常年派駐在鄭州工作。不過,最近趙女士回到廣州,11月底才能回來。“按照規定,11月15日之前,必須繳費,否則,不能保證正常供熱;而我11月底才能回到鄭州,已經過了繳費日期,怎麼辦呢?”
  【回覆】
  鄭州市熱力總公司、中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西區供熱分公司回覆稱,對於熱力站歸物業管理的小區,供暖期前,小區物業都會告知用戶繳費截止日期,如一些用戶因特殊原因錯過了繳費日期,需與物業協商,經物業同意後辦理繳費手續。對於實現“收費到戶”的小區,用戶持集中供熱繳費卡,可以到指定代收機構繳納采暖費,需要指出的是,用戶用熱需按整個採暖期繳納暖氣費。
  另外,兩家供熱企業還提醒,儘量趕在10月底前繳納暖氣費。用戶繳費後,工作人員會上門開啟供熱閥門,如果居民家裡的管道出現問題,可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維修。如果趕在供暖前幾天集中繳費,就會遇到開閥高峰,影響正常供熱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錯過時間還能繳暖氣費嗎?供熱企業:儘量月底前繳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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